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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档案局落实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

发布日期:2018-08-23 16:00:00  阅读:182 次  字体:[大] [中] [小]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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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近日,县档案局为落实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决定停止办理档案中介机构备案手续,不得干预档案中介机构正常经营,改备案制为统计制,每年统计一次辖区内档案中介机构情况,每年培训一次档案中介机构业务人员,每年检查一次机关事业单位档案整理业务外包安全问题。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重申了“五个不得”:局机关干部不得经营或参与经营档案中介机构,不得为档案中介机构介绍业务,不得在档案中介机构领取报酬,局机关干部直系亲属在江陵辖区内,不得经营或参与经营档案中介机构,不得参与档案中介机构业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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