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陵县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公示
根据《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》(鄂档规〔2016〕1号)、《湖北省企业、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》(鄂档规〔2016〕3号)、《荆州市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》(荆档规〔2016〕1号)规定,现将申请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创建(复查)的单位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
一、监督内容
(一)档案工作及管理有无违法现象。
(二)近三年内有无发生档案丢失、被盗、损毁、失泄密、篡改等档案安全事故。
(三)对评审结果有无异议。
二、公示期限
社会公众对上述内容的监督意见,请于2022年12月19日前向江陵县档案馆反映。
邮政编码:434100 联系电话:0716-4730922
三、考评单位名单
省一级(复查):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、资市镇人民政府、郝穴镇人民政府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、县科学技术局、县民政局、县信访局、县发展和改革局、县城市管理执法局、县应急管理局、县乡村振兴局、县残疾人联合会、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、县文化和旅游局(博物馆)、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县卫生健康局、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、资市镇财政管理所、熊河镇财政管理所、六合垸管理区财政所、三湖管理区财政所、白马寺镇财政管理所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、县水政监察大队、县四湖管理服务中心、县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服务中心、县水利灌溉服务中心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。
江陵县档案局 江陵县档案馆
2022年12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