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陵县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公示
根据《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》(鄂档规〔2016〕1号)、《湖北省企业、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》(鄂档规〔2016〕3号)、《荆州市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》(荆档规〔2016〕1号)规定,现将申请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创建(复查)的单位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
一、监督内容
(一)档案工作及管理有无违法现象。
(二)近三年内有无发生档案丢失、被盗、损毁、失泄密、篡改等档案安全事故。
(三)对评审结果有无异议。
二、公示期限
社会公众对上述内容的监督意见,请于2021年12月14日前向江陵县档案局(档案馆)反映。
邮政编码:434100 联系电话:0716-4730922
三、考评单位名单
省一级(复查):县委统战部、县委政法委、县委编办、县委党校、县人民法院、县交通运输局、县住房公积金中心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县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、县人事考试院、郝穴镇财政管理所、县实验幼儿园、县城建档案馆、县殡仪馆、河道管理局江陵分局、县文化馆(图书馆)、沙岗镇初级中学、秦市乡初级中学。
江陵县档案局 江陵县档案馆
2021年12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