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陵县档案局关于开展 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的通知
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:
为规范档案中介机构服务管理,促进江陵档案事业健康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、《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》、《机关档案管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对在江陵境内依法从事档案整理、鉴定、评估、咨询、数字化等有偿服务活动的机构,进行2021年度备案登记管理。
一、备案登记申报时间
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26日。
二、备案登记申报材料
1、备案登记表(附后);
2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;
3、机构从业人员档案技术职称、档案培训经历原件和复印件;
4、办公场所详细地址(附图片);
5、设施设备配置情况说明(附图片);
6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》副本及复印件(不具备的不提供)。
三、备案登记申报地点
江陵县档案馆201室。考虑疫情防控需要,各相关机构可以事先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,邮箱地址:2254708500@qq.com。
参与登记备案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要符合档案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,经县档案局审核、查验后,符合条件的在江陵兰台网发布公告。
江陵县档案局
2021年2月7日
附件:备案登记表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