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陵县机关事业单位 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公示
根据《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》(鄂档规〔2016〕1号)、《湖北省企业、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》(鄂档规〔2016〕3号)、《荆州市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》(荆档规〔2016〕1号)规定,现将申请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评审的单位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
一、监督内容
(一)档案工作及管理有无违法现象。
(二)近三年内有无发生档案丢失、被盗、损毁、失泄密、篡改等档案安全事故。
(三)对评审结果有无异议。
二、公示期限
社会公众对上述内容的监督意见,请于2019年12月27日前向江陵县档案馆反映。
邮政编码:434100 联系电话:0716-4730922
三、考评单位名单
省特级复查:江陵县人民检察院。
省一级晋升:江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、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江陵县消防救援大队、江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国家税务总局江陵县税务局、江陵县残疾人联合委员会、江陵县农业农村局、江陵县城市管理执法局、江陵县档案馆、江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、江陵县医疗保障局、江陵县应急管理局、江陵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、江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、江陵县沙岗镇列宁学校。
省一级复查:江陵县科学技术局、江陵县民政局、中共江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、江陵县马家寨乡财政管理所、江陵县沙岗镇财政管理所、江陵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、江陵县卫生计生局综合监督执法局、江陵县实验初级中学。
江陵县档案馆
2019年12月23日